大概中午12点左右,我和小孩(7岁)从外面回家走到小区门口,突然一辆电动车从后面快速的撞过来,撞到小孩右小腿上造成小腿骨折,右耳廓挫裂伤。当时小孩走在我前面我们相差大概3步左右距离,当时就打120到医院后才报警的,现在交警划分为主要和次要责任,可是我们认为对方全责,像这种情况怎么办
人
发表于 2014-11-06 17:13
向TA提问你如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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