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分居一年了,他出轨两年多时间,我今年五月份起诉过一次,在法庭上他说和我还有感情法院没有判离,孩子从去年10月份到现在他都没有给过抚养费,还有我自己的两万存款也没有还给我,还经常和第三者一起打电话辱骂我和我的家人,之前有几张他和第三者的照片,但是法院说不算证据,我现在想咨询下,我怎么样才能离婚?想让孩子跟着我,现在孩子8岁了。
人
发表于 2014-11-07 10:07
向TA提问想离婚在符合婚姻法的规定的条件,一般情况下,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是法定离婚的理由。或一方与别人同居,不履行夫妻义务的也是法定离婚理由。孩子由谁抚养的标准只有一个,就是看离婚的双方谁抚养孩子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但是这个标准很笼统,所以法官的认识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一般2周岁以内的孩子由女方抚养,10周岁以上的孩子则要征求孩子本人的意见,最终还得是发法官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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