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有一个案子,甲向乙借款人民币六十万元,借钱时先写了一张借条,但钱实际没有按时付给甲方,两个月后乙向法院起诉,称该六十万元是在车上给付的,一审法院在乙未能提供钱款实际交付证据的情况下,判决借条有效,甲应向乙还款六十万元。甲不服上诉到中院,乙为了确定借款事实,请了一个乙的朋友出庭做假证。,现在中院此案还没有判下来。如果中院判下来维持 原判,是否就无路可走了

江西-赣州 发表于:2014-11-07 10:42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赣州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赣州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