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双方2005年举行婚礼,婚礼后甲方名义买房,乙方曾出资(目前出资使用的银行卡已注销),记不清出了多少,07年同居生有一子,08年领取结婚证,领取结婚证后取得房产证,甲方曾许诺房子会登记甲乙二人名字,不过乙方从未见到过房产证,房产被甲方抵押银行贷款,目前乙方申请离婚,请问,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可否分割或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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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1-12 10:38
向TA提问你好,08年领取结婚证,那么根据您的描述是在婚前买房,如果房产证上只登记了甲方的名字,很大可能会被认定为甲方婚前财产。如有疑问,可以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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