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个打工的朋友张洋,想去政府部门上班,就托他的同事的父亲李四,给了李四三万块钱让帮忙找工作。然后李四承诺说三个月后见分晓,如果不成,就全额退款。三个月过去了,工作没跑成。李四称钱被市政府办事的人拿走了还没退回来,让张洋先别着急,李四把自己的钱给了张洋一万五,说剩余部分等两个月就要回来了,再还给张洋。张洋不相信李四说的话,认为李四欺骗了他,想起诉李四。请问李四是什么罪?怎么起诉?
人
发表于 2014-11-13 11:09
向TA提问可以依据李四给你出具的收款等书面证据,去法院起诉李四返还剩余钱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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