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办了一个修理厂 没到工商局注册 也没有办理任何税务登记 ,去年4月被税务局查到了 还涉及到了17本假普通发票 ,税务局对他们厂子处罚 他们一直不缴纳 ,我那个亲戚只补办了工商执照 ,直到今年7月份被公安局把那个亲戚刑事拘留了 ,拘留后他家又把税务局的行政处罚 罚款 滞纳金全部补缴纳了,补缴纳后又拘留了一月左右又取保出来了,但是现在案件已经被检察院正式起诉到法院了 。两种罪行 一种是 无证经营 另外一种是逃税罪 这案子会怎样判刑?
人
发表于 2014-11-14 13:58
向TA提问关于逃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47.刑法第201条 【逃税罪】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25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逃避缴纳税款数额在2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关于无证照经营的行为,看是否构成非法经营罪。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的,或者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部分罪名定罪量刑情节及数额标准的意见》59.(三)从事其他非法经营活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重”,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⑴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⑵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50万元以上不满250万元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10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
⑶非法经营数额或者违法所得数额接近上述二项的数额标准,且两年内因同种非法经营行为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进行同种非法经营行为的;
⑷情节严重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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