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因为口角,对方女的先动手打人,又喊其老公来,她老公又先动手打人。并且在故意将我方推入河中时,自己受伤骨裂。 派出所给双方录了口供,建议我方进行经济补偿。我方拒绝。 现事情已过去十天,派出所又打电话问解决态度。
人
发表于 2014-11-14 16:57
向TA提问这个如果不构成轻伤,你可以不配合处理,最多对你们进行拘留并罚款。但是对方受伤你应当予以赔偿,至于赔偿的金额可以协商。你的损失也可以找对方赔偿。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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