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家开饭店其中有三方出钱,甲我婆婆54万我和我老公12万,我父母里12万。(其中,11万元是向我姥姥借钱)最初我婆婆和我父母家里协商后我父母的12万元属于借款。但没有任何的书面借据证据。如今饭店亏损,我父母手中有8万元的营业款。我老公要求我父母把8万元要回,我父母同意,要求我老公写借条给我姥姥家。我想问,如果饭店出兑后,如何分割?

辽宁-沈阳 发表于:2014-11-14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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