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在公司没有成立之前、曾经是一个家族企业、由于长子已经结婚并且在家中企业当中负责管理业务、但后期由于市场需求、长子要求父母注册一个公司并且有两兄弟座位公司的出资人、在商谈情况下家人一致通过、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由于家族之间信任、家中的小儿子不存在对大哥之间的不信任、各项合同都按照大哥的要求统一签字、但后期经过查看合同之后、大哥给小弟的股份只有2%、! 现在大哥要公司纳为己有、小弟愤然离开了公司、并且由于没有注册公司期间所欠下的债务、都有父母承担!并且由于没有注册公司之前所欠下的债务、都有父母承担

福建-厦门 发表于:2014-11-17 1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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