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8月,我们公司和当地的一居民解除房屋租赁协议,但房东因某些小问题的损坏大开口要公司赔偿5000千多元,房屋里面的空调和家具强行扣留不给赔偿金不允许我们搬出去,经过连三个月的商量,公司决定退一步,赔偿2200,双方在10月20几号达成协议,11月初公司去付钱准备搬东西的时候,房东又说这是赔偿费,必须还要交协议期间的房租,不交东西不许搬,请问大家,房东的做法违法吗,可以起诉吗

安徽-黄山 发表于:2014-11-18 11:38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黄山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黄山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