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在天津的和别人合伙开了一个公司,6月份他趁我不备叫了几个人,在公司办公室把我的车药匙及手机抢走了,并打伤我,车上有电脑等物品,派出所已存在经济关系为由说不属于抢劫,这个说法对吗

北京-朝阳区 发表于:2014-11-19 1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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