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劳动纠纷,想通过法律途径得到解决。不知道如何走法律程序我们是原国营涿州市原种场的正式在编职工,2008年,市政府相关单位及中煤地质总局物探研究院的有关领导,为了追求现实利益,通过改制的方式将国营涿州市原种场关闭(国营涿州市原种场为国家自筹资金事业单位,隶属市农业局),不顾职工们的利益,改变国有土地使用性质,以项目引进为名,搞房地产开发。期间,通过欺骗、强制手段,迫使职工与中煤地质总局物探研究院临时成立的一个绿化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按市政府及市农业局的说法是全体职工被中煤地质总局物探研究院接收。至2013年末,中煤地质总局物探研究院的房地产项目已开发完毕并全部售出,但一直未给职工们安排就业,职工们一直在家待岗,靠打零工勉强度日。2014年初,中煤地质总局物探研究院通知全体职工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们全部下岗失业。 市政府为了卖地,无任何法律政策依据,强行关闭了原种场,农业局的领导与中煤地质局相互勾结,设下骗局,诱骗职工与政府解约。 我们没有跟政府买断 ,没有签中煤成立的哪个空壳公司 就是哪个绿化公司,也没跟绿化公司订合同。从08年到现在一直也没有哪方给我们上保险,也没给过工资 。我这个关司怎么打,跟谁打有胜算。
人
发表于 2014-11-21 1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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