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下,女方二十二周岁,男方享有护理假吗?
人
发表于 2014-11-21 13:46
向TA提问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三十条 对晚婚的,延长婚假十天。夫妻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
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给予男方护理假十天。
前两款规定的假期视为出勤,不影响工资、奖金及福利待遇。
农村居民及城镇无业人员晚婚、晚育的,由户籍所在地人民政府给予表扬和奖励。
你应当不享受护理假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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