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各我是一幼儿园园长,有个小孩爸妈离婚了,然后判给了父亲抚养,他爸比较爱玩,不想带,让他在这里读全托,读了一年半,总共交了半年的钱,还有一年的费用没交,多次催要,都说晚几天,结果有一天因为与后任老婆有感情矛盾,把后老婆杀了,自己当天也服毒自杀了,现在的情况是男死者的姐姐在做赔偿,因死者女方家闹事,赔偿女方家10万元,可是小孩的学费,她们并没提及,请问我这个费用可以向他姑姑或爷爷去要吗?不给的话我能怎么做?现在的小孩归亲娘带到18岁,那男方家不给,我可以向小孩亲娘要吗?谢谢帮忙!

湖南-长沙 发表于:2014-11-24 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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