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是2012年2月25日签到2013年2月25日的合同,到期后沒有搬走,一直都在住,到2013年8月23日签到2014年8月23日的合同,现在合同也到期了,还交了三个月的房租,现在不想租了,也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住到这个月不租了,给我们退押金,他当时有叫我们转租,我也一直转租,都没有租出去,我交的三个月房租还差两天才到期,房东过来问我们怎么安排的,当时我就回签房东说:押金不给退就再住一个月,房东直接说出一句话‘’叫我搬走‘’过一会房东又叫我老公去他家,我也怕老公好说话、我也后面跟着顺便把手机录音打开,房东一直叫我们搬走,不给退押金,我们就说不退押金就住到下个月,要么住到水电费扣掉在住半个月,他也不同意,说不搬走把水电停掉,当时就下楼把我们电停了。后来也报警了,也没有协商好。现在一口咬定为什么合同到时不退,离合同到期已经过了三个月了,不退押定。请问我可以拿回押金吗?二手房东不给怎么办?这属于什么案件?如果起诉他,我有几分把握赢,费用什么的由哪方出。

浙江-台州 发表于:2014-11-25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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