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双方离婚有小朋友;男方养小朋友,当时只要女方每月给予200元抚养费用,但女方一直末给过抚养费,常来看望小朋友,而教导小朋一些反面的思想。但是没有直接证据证明女方教导了小朋友的内容。男方不想女方再见小朋友。问:男方可否依据女方不给水抚养费用而终止女方的探望权!

广西-桂林 发表于:2014-11-28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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