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朋友故意杀人未遂,致一人重伤一个轻伤,而且情节恶劣,蓄意谋杀,凶器是扳手,一个重伤的人被他在脑袋上砸了7个洞,整个后脑壳都拿掉了。。。。他们都是同事,我朋友估计是受了家里的刺激,他本来12月6日就结婚了。。。就是和老婆吵架了,老婆说不结婚了,所以他觉得在单位里没面子,就蓄意行凶了。我朋友会不会判的很重啊,现在他父母都很急,他父母都71岁了,不会上网,所以我帮他问一下。轻伤的那个还有监控,重伤的没有,不过有证人
人
发表于 2014-11-28 20:24
向TA提问《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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