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要求离婚,我希望男方赔我精神损失费。请问律师我要怎么做?
人
发表于 2014-12-01 16:29
向TA提问根据《婚姻法》第46条的规定,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的成立具有较为严格的条件。
1、一方具有法定的严重过错行为
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严重过错行为只限于以下四项:
(1)重婚,即有配偶者 又与他人结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即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 、稳定地共同居住;
(3)实施家庭暴力,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制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
(4)虐待 、遗弃家庭成员,即持续性、经常性地对家庭成员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实务中这项请求很难获得法院的支持。
发表于 2014-12-01 17:08
向TA提问你好,若对方有过错的,可以要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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