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夫妻因男方过错(在证据)已经实际分居四年,为了孩子同住一套房(分房住),孩子基本上是女方在带,男方不管,包括经济上也是几乎女方负担,现在男方当着孩子的面打骂女方,女方看孩子吓到没有还手,但实在不想再这样下去,但男方要求孩子归他,女方净身出户,基于男方的性格行为,女方不放心孩子给他,但带着孩子没处去。现在住的房子是男方父亲婚前2004年8月购买的(因是拆迁户)没有办过户手续,2004年12月办的结婚证,2005年11月办的房产过户手续,部分装修和全部的家当是女方置办的,现在这种情况,请问女方如何处理比较合适啊?
人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