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做陶瓷销售的,想咨询一下,今年5月份公司和浙江绍兴的一个客户签订了授信借款合同,总欠款60万,有29万多应该在今年7月25日至7月28日归还,有30万应该在今年12月25日前归还所有欠款,但是这个客户没有履行还款,担保人是我,公司将我的车子扣押在公司,然后让我去浙江绍兴去找这个客户,在这其间我问了很多人,都说这个客户跑路了。当时公司的我们品牌老总,也是一个股东说:“把案件在侦经大队立案后你就可以把车开回去”但是10月1日我把案件立了,也有立案通知书,但是公司依然不把车还给我,而且还扣押我6个多月的工资,在这个客户借款还没有启动前,那个股东去过浙江绍兴和那个客户见过面,还一起喝过酒,而且这个客户还开车送那个股东去了江苏。20天前被我找到我的车了。昨天早上大概8点39分左右我把车开到公司门口停放好了,昨天9点多我去了另外一个城市跑业务,下午5点多回来发现车不见了,然后我就报警了,在凌晨4点多在季华路找到了我的车子,是公司的老板指使那个股东把我的车子开过去的,他在我公司门口把我的车子开到季华路了,给我打了一个电话说:“你在哪?”我说:“我在去云浮市的路上”他说:“你把车开出来了?和我们说了吗?”我说:“我要是说了 你会让我开出来不?”他说:“以后你有什么事就找公司大老板说吧”然后就把电话挂断了,并没有说把我的车子开走,到了公安局,他把那份担保书给了公安局看,说我欠公司的钱,所以把车抵押给公司的,然后公安局说我报假案,说要拘留我,在做笔录的时候我就听到他们公安局的局长打电话给我做笔录的警官,然后接着那个股东就上去和那个局长喝茶去了!请问这个案件的合同生效吗?
人
发表于 2014-11-30 15:58
向TA提问如果没有同意将车扣押给你们公司,则你公司无权扣押你的车;你们公司与浙江客户、你与你们公司都是经济纠纷,公安机关不会插手,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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