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自2008年1月1日起我与单位已经签订两次劳动合同,末次合同2014年12月1日到期,如果单位在2015年1月1日前没有和我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合同,也没有同通知我是否签定合同。我是否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赔偿金。如果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是根据劳动法的那一条?

广东-湛江 发表于:2014-12-01 09:35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湛江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湛江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5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