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有个问题要咨询下,麻烦帮忙解答,我老公今年9月在网上联系了个学习转押抵押车的,并于9月底去他处进行学习,10月20日这位老师便给我老公联系了一辆车,是在银行抵押的那种,这个车是在9月29日在银行抵押的,我问过银行了,第一个还款周期是在10月15日--11月9日,我老公是在11月1日被抓的,说是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请问我老公真的有罪吗?
人
发表于 2014-12-07 19:30
向TA提问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指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只要行为人知道该物品可能是犯罪所得时就可能构成该罪,比如:看交易的价格,是否显著低于市场价值;看有无正当的交易手续,卖赃者是否急于脱手等。以上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基本情况。因为你老公的情况你说的不详细,有些内容还无法判断你老公是否构成该罪,建议拨打电话咨询或见面详谈。
发表于 2014-12-06 2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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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定义是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行为。 根据您所说情况,无法判断您老公涉嫌该罪行为,建议亲属委托律师会见,了解情况并告知相关法律知识。
详情可拨打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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