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的房子在重庆,户口在河北,老婆户口在重庆;两个人都在武汉打工,未满一年,请问律师离婚诉讼应向哪个地方的法院提起?
人
发表于 2014-12-08 19:56
向TA提问你好,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一般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你老婆是被告,那么就在你老婆的户口所在地);本来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鉴于你现在所说的情况,你要起诉离婚,应该回重庆,在你老婆的户口所在地的法院起诉。如果需要帮助请致电刘宗伟律师:1365836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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