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咨询离婚后如何争回孩子的扶养权
人
发表于 2014-12-10 14:25
向TA提问您好,建议协商解决,若不成,可提起变更抚养权诉讼。在法定的情形下,如①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②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③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④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法院会予支持。可电话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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