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向乙方借款…用房产作为抵押…可办理他项权!到时候甲方还不抢钱了!乙方要在甲方不出面的情况下处理变卖或者过户房产!那么现在需要怎么完善手续呢
人
发表于 2014-12-09 15:10
向TA提问你好,甲方向乙方借款,可以明确约定甲方以房产作抵押担保,这个确实需要在房管局办理登记备案才生效,也就是他项权,但并不代表甲方不出面乙方就可以直接处理变卖或过户。如果甲方到期不还款,乙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胜诉后要求执行抵押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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