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司机,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一些问题,由于之前的公司不给我签合同、不给加班费,还无故口头辞退了我,我就把相关的一些资料提交到了仲裁委,他们接收了,也给对方单位发函了,对方单位收到函之后好像并没有直接给仲裁委回复,因为我前几天收到对方一位同事发的QQ消息,大概意思是希望我去对方公司双方谈一谈,希望我这边撤诉。在上班期间,有一个事情是这样的,我去内蒙出差,回京途中我开公司的车,大概是有个石头子跑到车下面,车子漏机油,后来车辆修了1万多,对方公司就在QQ里提到这个事情,意思是如果我不去对方公司谈谈,不撤诉,就要起诉我,追究我损坏车辆的民事责任,并称资料已经准备齐全。我不懂这样的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就没有回复对方人员QQ消息,麻烦问问各位,我现在该怎么处理?车辆修理的事情是因公、同时也并非我故意,车辆的修理费还需要我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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