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承包乙方的田种树苗,请了丙方挖机,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丁方家的祖坟挖出来了。(此田原来一直是水稻田,坟墓没有任何标志,甲方和丙方都不知道有坟墓。)现在丁方提出要求赔偿。先到村委会丁方提出了要求,合算金钱为8000元左右。在甲和丙方协商后同意共同承担一次性解决此事。但是现在丙方又开始反悔。甲和丙方对于丁方提出的其他要求都不愿承担了。我主要想知道这种问题走法律程序,一般是哪几方的责任。哪方责任大,哪方责任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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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2-16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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