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租了一个房子,10月十几号租的,当时说是租一年,租金一年七千,先给了四千,合同上写着,一月底之前不交那三千,合同作废。现在我往外转租,房东知道了,说本来给我的租金就便宜,不应该往外租,说12 月底钱不交那三千就要撵人,请问律师,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山东-青岛 发表于:2014-12-11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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