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我媳妇在300路公交车上,公交车在公交道上行驶,由于前方一出租车忽然闯入公交车道致公交车急刹车,导致我媳妇腰1椎压缩性骨折,首次住院3000元钱系我自已垫付,后转入与公交公司有定点关系的医院住院到8月31日出院(费用不用管了),后交警给的事故认定为我媳妇与公交司机均先责任,说那出租车是黑车(套牌车),当时大家因忙着救人,也未看清 因我媳妇是干临时工的,公交公司的人说,算80一天,三个月,我的赔护算两个月,100元一天,我按说的算了一下,大概14000多,给公交公司报了后,公交公司老以各种理由拖着不赔偿,也没给我报销那我自己掏的3000元钱,就这么拖着到现在?请问各位大神,接下来我该怎么维权
人
发表于 2014-12-11 13:16
向TA提问可向公交公司所在的地的人民法院诉讼维权。若有不详,可来电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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