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两夫妻在婚姻期间两人有签署婚姻协议,内容为“丈夫与前妻所生孩子抚养等所有费用与现任妻子无关由丈夫一人承担,固定资产产权证写谁得名字,资产就归谁所有,另一方无权分配,银行存款及收入存在谁得户头名下,就归谁所有,另一方无权分配,家庭得所有生活开销由两人共同承担,最后一条是不论哪一方先离世,离世后其名下得所有资产都由现在两人婚姻期间所生得亲生子来继承!”但是现在丈夫提出要离婚,并且提出两夫妻婚姻间购买得一套小房子虽然写得是妻子一个名字,也要求要共同分配,与之前得婚姻财产协议相违背,请问丈夫如果要离婚是否分得到这套房产得一半产权?

上海-宝山区 发表于:2014-12-11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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