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四川人,我们是08年交往的,现已有两孩一男一女,大的4岁小的女儿3岁,在去年2013年8月19号早,说买早点去,一去不回,女儿还没断奶就走了,到现在一年半时间从来电话问个孩子是否好!至今来到四川她家接她回去,结果被拒绝,要求在她当地离婚,两孩子归我养,说给两万元,要我同意私了离婚,不然女儿她要,以后拿去送人。这话是孩子妈和外婆说的,我没有同意离,说明天去法院起诉离婚
人
发表于 2015-01-04 22:34
向TA提问你好,婚姻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一般的离婚案件,通常都需要双方把小孩抚养、债权债务、房产等作出一定的分割。你小孩属于2-10岁范围内的,一般看谁抚养有利原则,法院会判给一方。另一方需要出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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