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12年底买的楼,当时按要求交的总房款60%,共44万多元,售楼处说来年6月办贷款、15年交房,但至今两年时间仍未动工,又改成16年交房,我们失去信心,申请了退款,并以拿到房款,我们要求两年的赔偿,但因为当时房子没有拿到预授权,没有正式合同,协议里也没有提到退房补偿利息的条款,请问我们能否受到法律的保护?谢谢!
人
发表于 2014-12-19 15:44
向TA提问受保护,你的利息要求会得到保护的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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