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工厂老板态度恶劣,语气强硬要求我们到别处帮忙赶货,我们因为自尊心受挫,不甘心服从,老板就骂人,我们就反说劳动法说理,最后老板叫主管下来和我们商量劝我们辞退,如果不开心就不要做,可以让我们辞工,马上领工作走人,然后我们就说要我们走人就等于解雇我们,应该对我们至少支付一个月的赔偿金,其实这间工厂是挂着按劳动法的合同,却没有按劳动法的基本工资计算工资,26天制度,星期六没有两倍的工作,平时加班是12块一个小时,试用期两个月的26;1550加50的全勤奖,过了试用期就1750的底薪加全勤,而且发放工资单上都是假的,而且从来发工资都不给我们工资单据,只是签个名字,算是自己的工资是不是一样,而且合同书也没给合同发放,员工有事请假扣我们的加班费填补工资,一切都不合理,这样违法劳动法的厂是怎么被受理开厂的,难道世界就没有真正的平等了吗,,第二天早上厂里的人事过来说问我们辞不辞,我们厂没有炒你不会赔偿你们,我就对她说我们可以继续工作但你厂应该按国家劳动法对待我们员工,她就说有什么就去劳动局说去吧,厂不理会我们,所以没办法我就去仲裁。其实这 厂存在很多的安全隐患和法律漏洞
人
发表于 2014-12-20 12:10
向TA提问建议聘请当地律师。在律师的帮助下,收集证据,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厂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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