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好我叫陈丽红,在北京高碑店东城区126号安逸达保安公司上班,因为工作上的事与公司后勤经理发生口角,后勤经理把我打倒在地后我报警了,警嚓来了以后公司没有一人肯为我作证,没有办法的情况下民警让我先到医院就诊,医生诊断我为脑震荡,内里软骨损伤,腹部疼痛小便短时失禁,经过法医鉴定没有皮外伤警察就把人给放了而且还当着我的面告诉后勤经理没有皮外伤就算不上打人,我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您能为我做辩护律师吗
人
发表于 2014-12-20 22:47
向TA提问医生已诊断为脑震荡,就是打人,就应当处罚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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