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朋友合伙开店,,因为各种原因现在我已经退股出来,,开始他一下拿不出那么多钱来,,所以我们签了分伙协议,合同上是按指定时间退还我本金,那欠条上注明了一条还款时间说明,按分伙协议上的日期,如过期一个月罚款5000有公证人签字,现在他已经超过两个月 请问我那欠条注明的罚款是否有法律效应,是否合法
人
发表于 2014-12-24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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