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银行投资的理财基金。离婚时基金属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人
发表于 2014-12-24 21:34
向TA提问财产为夫妻共同所有:(均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财产; 5、一方以财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6、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7、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夫妻一方名下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 9、夫或妻一方在有限公司、合伙企业有出资额,或是以一方名义投资设立的独资企业; 10、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房屋权属登记在一方名下的; 11、发放到军人名下复员费、自主转业费等一次性费用,以结婚年数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为夫妻共同财产。
发表于 2014-12-24 10:16
向TA提问您好,收集好您目前所有的证据,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进行咨询,我们会给您做出专业的分析。
发表于 2014-12-24 18:22
向TA提问股票、基金、公司股权均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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