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生活颇为烦恼,男方完全不思进取,不求上进,并且婚后生活不幸,男方不维持家里正常开销,两人花销包括食宿完全分开,以分居半年,今想提出离婚, 问1:男方所下聘礼 彩礼 是否需要返还? 问2:如若对方不同意怎么办? 问3:若果对方不同意经法律的情况下,我方手里需要掌握什么证据
人
发表于 2014-12-24 15:50
向TA提问您好,若登记结婚并已经共同生活,彩礼可不予退还。若对方不同意,就由对方起诉,诉讼解决。若对方采取极度做法,记得保护好自己并向相关部门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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