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本人已人原公司离职半年,最近发现原公司将离职员工的名单发给客户,这样有没有对我造成人身损害?内容如下: 本公司离职人员名单: 某某某 警告 即日起,但凡以上所有人员以我司名义与贵司有任何业务、协议往来、本公司概不负责。

北京-北京 发表于:2014-12-24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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