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前房客要去租房拿落下的东西,但房子又租给了现房客,前房客找现房客姐姐说明了情况,因现房客暂时不在,前房客就找房东开门拿自己落下的东西,并说是现房客姐姐让带去拿的,现在现房客说自己丢了东西,说她姐姐没让开门拿,而房东也没有打电话告知现房客。这种情况房东需要负什么责任? 现房客只有一张买戒指的票据,不能证明是当天当时在家掉的。
人
发表于 2014-12-25 20:48
向TA提问可以叫房东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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