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律师好! 我想找有正义感的律师代理一刑事再审案。 案件的申诉人是江苏人,原来在浙江一个集团公司做总裁。案件中所指的被害人是沈阳人与申诉人原来是无所不谈的好朋友,好到这个沈阳人把其父亲如何贪污受贿、如何逃避调查处罚、如何向国外转移赃款以及家中矛盾、长辈隐私都能直接告诉申诉人。这个沈阳人是官二代,据说中央某大领导还称其父亲为大哥。其父曾是沈阳某银行行长,曾被中纪委双规,称其为“老狐狸”后平安无事。03年这个沈阳人想伪造证据让申诉人帮其做伪证恶意起诉某国家企业,遭到申诉人拒绝,由此两个人关系不断变坏,后申诉人帮国企向法庭提供不利于这个沈阳人的证据直接导致沈阳人败诉。由此沈阳人利用其在北京的关系找到北京海淀公安策划了一起冤假错案。关系从某派出所所长到公安局某副局长。2005年诬告申诉人曾经在2002年诈骗其60万元,说其02年借60万给申诉人,说因为申诉人打电话给其说申诉人一个朋友要想申诉人借款,并找一个上海人做伪证,证明申诉人在北京打那个电话,这个上海证人听到了。 两次报检查院逮捕,检察院均不同意。后海淀那个公安副局长亲自签字提请检察院公诉,申诉人责问检察院公诉处处长庄伟,她回答说证据是软的,但因为是公安副局长签字,检察院领导批准的,没有办法只好公诉。后到法院,审判长直接讲没有办法判,就在这时那个上海做伪证的证人良心发现连续三次主动向法院说明情况,承认其给沈阳人做伪证的事实和原因。法院却在2007年在认定上海人做伪证的情况下,荒唐判决认定申诉人有罪,申诉人接到通知后立即坐飞机去法院,在审判长亲自单独送申诉人去看守所的时候,告诉申诉人说是对不起了,是领导安排的,没有办法。 一中院在申诉人进看守所一个多月后裁定原判程序违法,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发回重审。重审时上海证人出庭证明为沈阳人做伪证的事实,结果上海证人被判7个月,申诉人还被维持原判。再上诉、申诉都无用。在申诉人到南京监狱服刑两天后的2010年北京市检察院立案复查,两次重新开庭审理,在2010年11月11日收到复查通知,认定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错误。此后找北京高院,北京高院有人说要找最高院,有人说还去找检察院。 现在申诉人已经出狱。

重庆-北碚区 发表于:2014-12-26 08: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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