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单位工作了20年了,安排到另外一个岗位,不想干了。辞职不给补偿,怎么办?请问律师单位应该给补偿吗
人
发表于 2014-12-27 09:53
向TA提问您好,收集好您目前所有的证据,如有需要可以来电进行咨询,我们会给您做出专业的分析。
发表于 2014-12-26 22:17
向TA提问劳动法规定自己主动辞职是不给补偿的。因为是你自己的原因离开公司的。但有以下几种情况是需要补偿的,因此不算主动辞职,像你说的改变劳动地点和环境,减低工资等是要有补偿的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