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件小事想要咨询一下,四天前在外租房时跟朋友看中了一家房子,朋友当时打算租下,当时跟房东说是下个月也就是一月搬进去住,房东让我们交押金,我们当时没有看到房东的任何证件,出去后有些后悔,于是不打算租在那儿,于是跟房东说不租了,,房东却不肯退还我们押金,说当时说好的不租就不退还,但是我们当时房东说的是留下押金作为我们有租在那儿的意向的凭证,请问我们能要回押金么?房东当时收取我们钱的时候签过收据,收据上写的是押金,不是订金。
人
发表于 2014-12-27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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