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 62岁 老家湖南 在广东惠州这边一个新建小区做绿化 没有劳动合同 没有保险 就跟着老家的人来做事的(大包头下的小包头下的小包头的小包头~~~叫来的) 吃住和工作地点都在一个范围内 晚上吃完饭后在住所围墙外20米距离内打电话非正常死亡 (围墙外就是一条公路) 后来路人报警,说出交通事故了 现在交警不管 说没有目击证人 不能判定是交通事故 工地不管 说没在生活区 现在尸体在殡仪馆 等着解剖判定到底是凶杀还是交通事故 这种情况可以找施工方索取赔偿吗?
人
发表于 2014-12-27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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