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朋友去借钱 (民间借贷)我拿房产帮他担保 没有去房产局登记。我当时只在一张17万元的借条上写了:本人愿意拿某某处房产帮朋友担保,现在朋友死了 朋友一共从这人手里借了60多万 有五张借条 现在这个人把我写担保的那张17万的借条撕了一半下来 正好把我写的:本人愿意拿房产帮朋友担保 撕下来了。然后拿着五张借条加撕下来那张我写担保字的条 把我告上法院 我没出庭 现在法院判下来了 把我房子封了 要拍卖 请问这样判对不对?

上海-奉贤区 发表于:2014-12-28 1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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