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一个同事问我借款三万多块钱,我给他转账了,转的是她给的一个账户,不是她本人的。我只有短信记录和转账凭条,后来我担心她不还款,我在手机里面安装了电话录音。她也承认了借钱事实。请问我如果去法院告他,需要不需要对手机做短信公证?

广东-河源 发表于:2015-01-04 1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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