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我去年10月签了房屋买卖合同,我是卖方,当时大意没有特别注明付款的期限,买方去批贷款到现在还没下来,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总不能一直这样拖着,我现在有什么办法可以加上一个付款的期限?需要律师帮我发一封函给买方吗

上海-杨浦区 发表于:2015-01-07 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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