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问

合同约定是:出卖人在商品房交房后365天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按以下处理:(小区整体验收合格后90天办理,如未按约定时间办理,买受人不退房,出卖人按已付房款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我们该如何主张赔偿违约期限是365天还是455天?能否主张约定以外的赔偿?

上海-奉贤区 发表于:2015-01-08 13:29

问题相似?在线咨询获取针对性解答

共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相关咨询

查看更多

奉贤区推荐专业律师

查看更多律师

同省律师

同城律师

专长推荐

热门推荐

没找到满意答案,您可以 在线提问

首页 > 法律咨询 > 咨询详情

免费服务热线:400-668-6166

我要追问
我要追答
注册
TOP
Copyright © 2008-2026 大律师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