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结婚时父亲给我一处楼房,当时是我父亲的名字,是拍卖的房屋。当时没办理过户,后来我父亲在2003年我结婚时候去世,没有留遗嘱,后来我母亲在2007年四月和我在公证处做了房屋公正,将楼房转让给我,户名是我的名字,当时我哥哥没在场,因为我哥哥结婚的时候也有一处房子,所以没让他去!后来,我哥哥到法院起诉我,要分我的房子,我没同意,公正处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撤销我房照的公证书,房屋交易所同样撤销我的房照,我想问下,法院根据他们的撤销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有效吗?当时我在法庭要求看看当时对方的证据,法庭没有让我看,而且不让我说话,后来我就走了,没有签字,现在判决书下来了,我上诉可以吗!需要哪些手续?
人
同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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