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我想买一部二手苹果5S。在赶集网上找到一则卖苹果5S手机的信息。经双方电话联系,于2014年12月7日下午在汽车站进行当面交易,最后以2800元人民币的价格成交。我在第二天(2014年12月8日)使用过程中发现买的手机“苹果5S”并不是苹果5S,而是苹果5(外形非常像苹果5S)。请问:对方(卖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如是,是什么罪?报警警方是否会立案受理吗?
人
发表于 2015-01-09 2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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