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丈夫结婚将近10年了,还有一个5岁大的孩子,一直都是他在外赚钱养家,我在家料理家事,照顾孩子,我们的感情这今年也是名存实亡,有时候还会对我家暴,我打算和他离婚,想请问下这种情况下,如果上诉,法官会把孩子判给我抚养吗?
人
发表于 2015-06-25 14:25
向TA提问极有可能判归你来抚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3条规定: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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